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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簽證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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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備註
美國已給予ROC晶片護照持有者短期觀光/商務停留免簽證,自2012年11月1日生效,旅客仍需先通過線上ESTA(旅遊許可)決定是否有免簽資格 ,請參考美國ESTA旅遊許可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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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編輯]
- 所有說明及文件,請以美國在台協會網站公佈的為準。
- 在英美法系之下,理論上絕大部分的案子(但是,不包含其他非罪責認定的範圍)是採無罪推定論(presumed innocent)。但是很不幸的是,在美國的非移民的簽證政策之下,卻是採取有罪推定論。就是,每一位申請商務,觀光或學生簽證前往美國的人都被假設為有移民的企圖,除非申請人證明並非如此。所以在申請非移民簽證的時候,申請的一方是否可以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非移民企圖」,就變得相對重要。例如,工作穩定(公務人員或是在同一單位服務時間超過兩年)、婚姻狀況、年紀、財力、之前入境美國的記錄等等,便是重要的可供參考的證據。準備足夠的證據,推翻有罪推定,或許是比較好的策略。
- 為了取得簽證,申請人必需證明其在台灣有強烈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們在行程結束後離開美國。有必要的話,簽證官會請您提出文件以說明您在台灣的情況。建議儘量攜帶如以下所列的各種有利文件(中英文皆可)以證明確實是合法申辦簽證:。
請先辦理好美國簽證後再行開立機票。機票不是辦理簽證的有利及必要文件。
- 全戶戶籍謄本
- 財力證明,如銀行對帳單、存摺、稅單、或不動產權狀
- 在職證明,員工證,公司名片
- 學生證、成績單
- 所得稅扣繳憑單
- 有關這趟行程的資料,行程表
- 如果是商務行程,請帶美國公司的邀請函
- 公司負責人請帶公司登記證、執照及最近的稅單
- 結婚證書
- 小孩的申請可以提供出生證明、學校成績單、父母的財力證明及護照。
申請步驟[編輯]
- 準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 觀光/商務(B1/B2)簽證:DS-160申請表(2010.6.1起)。
- 過境簽證(C-1):申請手續比照觀光商務簽證一樣辦理。
- 空勤/航海組員(D)簽證:公司在職證明。
- 學生 (F)或(M)簽證:I-20、眷屬專用 I-20。
- 交換訪客(J) 簽證:DS-2019 、眷屬專用 DS-2019。
- 短期工作人員(E、H、I、L、O、P、Q、R 或 TD)簽證:I-797 、I-129、或 受雇聘書。
- 眷屬、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請注意:眷屬與工作人員未同時間遞交申請時需額外準備工作人員的 I-797A、I-797B 和 I-129、或短期工作簽證的正/影本。
- 線上填寫申請表格:
- 網址:http://www.ait.org.tw/zh/nonimmigrant-visas/niv-applications.html
- 先找出護照、將通訊地址及公司地址英譯(中華郵政地址英譯)。
- DS-160申請表格。DS-160整合了之前所使用的申請表 (DS-156,DS-157,及DS-158) 成為一份能機動提問的線上表格。
- 先把DS156.157.158要問的問題答案都準備好。
- 準備美簽相片電子檔。
- 網頁右上角選擇中文。這樣所有的問題游標指過去就會有中文翻譯框出現了。
- 閱讀完注意事項後,請按[Start Application]開始申請。
- 網頁中Step 1) Location點選Taipei, Taiwan。之後會跳出一個框框要你試試相片是否合規格。
- 網頁中Step 2) 新申請/或上載之前的申請表。填表每一頁最下面中間都會有[Save]鍵,建議每一頁都給他save一次。因為這個網頁只要閒置20分鐘就會失效,所以資料都要重新填,有時候連線有問題,就算沒閑置20分,也跟你顯示資料無效。存檔是檔名像亂數的dat檔,只要不關掉網頁,同一個人每一次存檔都會是相同檔名(可以覆蓋),如果關掉網頁之後,重新上載繼續填的話,下次存檔的檔名就會改變。
- 網頁中Step 3) ~ Step20) 部份填表內容是針對特定情況的申請人,如果不是這情況的申請人下面會有一個[Does Not Apply]選項可以勾選。填好再上載相片就可以了。
- 代填表格:申請人若有電腦操作或無法使用網際網路的困難,可以選擇額外付費服務,由台灣源訊資料處理中心代為填寫。(代填服務費用:新台幣250元整)
- 在線上完成DS-160申請表,請列印一份含有條碼的確認單。請額外在DS-160確認單的左下角實貼一張5公分見方的照片,將您的貼好照片的DS-160確認單帶去面談。
- 申請表格如需修改,請重新進入線上申請系統,下方的Option B - Upload a Previously Saved Application更正。
- 預約面談時間:
- 線上表格填寫完後, 預約面談所需的密碼,請立即到預約系統安排前往美國在台協會面談的日期,並列印出您的面談預約單或可透過電話(02)2547-4898進行預約。
- 您可預約的最早時段為得到密碼當日起算次一個工作天至60天內的範圍,如果您欲預約今天的面談,請於前一個工作天5點前完成預約。美簽面談預約一般是一週至十天後,旅遊旺季有可能約到二週以後,如果行程較趕可隨時查閱可預約日期系統,若有新的名額釋出,網站上也會同步公怖,可即時搶訂面試名額。
- 至郵局劃撥繳納簽證申請費與資料處理服務費,並於面談時攜帶正本收據。
- 美國簽證申請費用是全球外館一致的,非移民屬性的簽證費是US$140(2010.06.4),再根據各國不同的匯率制定不同的當地幣收費,換算劃撥金額的匯率基準每個月會被重新評估並且可能會機動調整。美國在台協會是收新台幣4800元(2012.05.10)劃撥帳號:19189005,戶名: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
- 資料處理服務費新台幣275元 - 劃撥帳號:19832104,戶名:臺灣源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此兩項費用的收據自繳納日起一年內有效。因美元匯率波動較大,有時需補匯差額請注意一下AIT網站的公怖。
- 若簽證審核未通過,全部費用都不退還。
- 如果繳了費用之後卻無法親自面試,因匯款收據並不俱名,故在有效期內的正本收據是可轉讓的,但需自行處理轉讓。
- 流程圖

- 美國在台協會地址:台北市 106 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真正的大門位在信義路上,台北捷運坐到大安站,往師大附中方向一直走就在師大附中對面。
- 請在預約日期及時間,準時抵達即可。將申請資料、面談預約單、匯款2張收據、新舊所有的護照,及其他輔助文件攜帶至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
- 需在入口大門寄放所有的電子產品,如:手機、MP3...並需附一張證件,如:健保卡或駕照之類。寄放完電子產品後需通過入口的金屬探測門,連皮帶都要拿下來。
- 進入後會有工作人員先幫你檢查申請單的填寫,及黏貼快遞條碼單在護照的背面。
- 至台灣源訊櫃檯,貼申請條碼及繳交匯款單據。
- 在正式面談等待區會放映面談程序錄影帶,引導你接下來的注意事項。
- 進入面談小房間後會先進行電腦資料核對。
- 資料核對完後進行壓印指紋存檔。先蓋左手四指->右手四指->雙手姆指一起。建議勿事先洗手或是將手擦得太乾,會容易壓不出指紋,如果壓不太出來可以將手指往臉上有油脂處沾一下。
- 等待AIT官員窗口面談。請勿在面談一開始的時候就將所有的文件遞交給面談官員。只要將必要文件(申請單、最新一本護照)放置在窗口即可。有需要的話,官員會要求進一步的文件。請勿將飛機票視為有利的文件一併提交。
- 面談當場會告知是否給予簽證。
- 如果給予簽證,會將最新一本護照及申請單收下,其它文件及舊護照還給申請人,並給撕下快遞條碼單遞還。
- 請至下一個房間填寫護照投遞地址單,填寫完後交給超鋒公司工作人員。
- 離開前記得去大門領取寄放的電子產品及證件。
- 面談時間:從進入AIT大門繳電子產品到出來領電子產品,大約在一小時至二小時之間。
- 大部份的簽證官都使用中文面談,但會視你申請的簽證別(比如F1)、及申請書上資料以英文對談。
- 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
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必需陪同未滿十八歲的小孩面談,也必需親自在小孩的申請表格上簽自己的姓名。若是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無法親自陪同小孩遞交申請案件,則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都應該寫信授權一位代表來陪同小孩面談。美國在台協會強烈建議父母,監護人或他們的代表在陪同未滿十八歲申請人面談時,一併提出要和申請人同行赴美人士所持有的美國簽證資訊。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若要和不具監護權的父母,親戚或朋友同行赴美,建議在面談時一併提出由小孩監護人書寫同意該行程的信。 2009/7/1日起為防堵人蛇集團利用14歲以下兒童,申辦美簽偷渡過關,辦美簽需家長或監護人陪同面談。未滿十四歲的申請人則不需要掃描指紋。
- 年滿八十歲的申請人
年滿八十歲(八十歲生日已過)的申請人則可以委請代理人遞交申請案件到美國在台協會,不用預約。請在任何一個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2:30將申請人的申請資料、收據與護照(包括舊護照)先至美國在台協會內的台灣源訊櫃檯,貼完條碼後,再送到非移民簽證科的詢問窗口。
商務/觀光簽證 (B-1/B-2)[編輯]
-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如果是要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申辦其他種類的簽證。
- 有效的護照 (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
- 申請表格DS-160含有條碼的確認單。並額外在DS-160確認單的左下角實貼一張與DS-160線上一樣的電子檔相片的照片。
- 一般相館都知道美簽照片的特殊規格,只需告知相館是辦理美簽使用。相片規格參考。
- 事先至郵局劃撥繳款完畢的簽證手續費劃撥收據正本(金額請見上方章節)。 由於內部存檔需要,每一個人需繳交一張劃撥收據,請個別劃撥。
- 如有之前的護照,請一併提出。如因遺失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過去的護照,可提出一份歷年入出境記錄,請向本地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地址是:台北巿廣州街十五號,電話 02-2388-9393。如有自然人IC憑證卡可至出入境管理局網路申辦。
- 若是更改過姓名,請附戶籍謄本。
快遞發還護照[編輯]
- 核發的簽證及護照將透過快遞服務交還給申請人。不得自領。快遞費用$170(最多放四本)貨到再付款,會開立發票。
- 在簽證申請被核准後請至快遞服務窗口完成處理手續。申請人可以從超峰快遞網站查詢護照的遞送狀況。大部份的情況是今天核發明天或是後天寄達。
- 常見問題
- 背包客棧美簽辦理經驗談
拒簽的幾大分類參考:
- 面談時態度不佳、言詞閃爍、前後說法不一致或是與申請書上不符合。
- 簽證官面談時不一定會要求看有利文件,但當他要求看時一定要提得出來。
- 30歲以下、單身女性、待業、財力證明不足等條件者。
- 與台灣聯結性太少,有跳機(非法移民)或是留下來與當地勞工搶飯碗嫌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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