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美國法律沒有規定已婚人士不能用免簽入境
事實上有數不清的成功案例,所以你「聽說」的是錯的。
我就知道很多配偶是美國公民的人,都順利的用免簽入境
至於入境後改變意圖申請綠卡,這不叫做跳機,這是美國法律白紙黑字允許的流程。每年有成千上萬的人成功。
你可以爬我的舊文,就有說明什麼樣的事可以做,什麼樣的事不能做。
你當然不能大搖大擺的說我要進來辦綠卡,入境時必須是真實的觀光客。入境成功後就可以任意更改意圖,而且公民配偶不需要被檢查當初的意圖。這都是白紙黑字的法律所保護的權利。
感謝K大回覆~
目前我的身分是未婚妻還沒結婚,美國法律上有承認嗎?
我訪美的紀錄是否會讓面試官覺得我和台灣連結力不強而拒簽?
2015--9天、2016--8天、2017--14天
我財力證明也有32000美,學校的要求是28000(包含學校宿舍費、保險、個人開銷的粗估)
看到有些人拒簽的紀錄是之前訪美都待快三個月,讓面試官覺得連結力不足,辦F1被拒
如果我去面試被拒簽的機率很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