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想到的也是護照+nickname
但我記得我上一本事後加注別名時(第不知幾頁蓋一個方框手填別名)並沒有需要什麼"官方資料"
這一本是辦新的時候我就填上去了,我是first name不同,last name一樣
假如你護照是陳,大同CHEN,DA-TONG,然後要加注變成CHEN,TONG
(理由是外國人只會單一音節,我要讓外國人好發音不行嗎?)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1653&ctNode=822&mp=1
外文別名加簽
三、所持護照為晶片護照者(即97年12月29日以後獲發):晶片護照因護照資料頁內容必須與晶片儲存內容一致,故除可加簽僑居身分及外文別名外,護照資料頁之個人資料有任何變更者,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正(如外文別名不得修正須重新換照),應依法申請換發新護照。 ==你原來的護照得沒有外文別名,才能申請外文別名加簽,否則得申請重辦==
(二)外文別名加簽:填妥「護照加簽申請書」;擬加簽之外文別名應符合一般使用姓名習慣,請參照前第(六)項之相關規定。
很多外國訂位系統不吃"-"符號,你以後都要習慣把名字first name連著輸入DATONG
是說我為何會去加注外文別名,就是很懶..且想把所有得訂位訂房都用統一的外文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