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銷售條款寫得很清楚,31天以上取消收取總價百分之十,會員費不退還,如果是自己沒看清楚應該是沒有要回的機會
http://ns.clubmed.com/grc/2015/390/RWD/Footer/T&C.pdf
2. 取消及變更之費用 2. 取消及變更之費用
2.1 因閣下需求更動
當訂金付清後,訂位即被視為確定。取消及變更訂位可以電話或書面告
知,唯將酌收下列費用:
- 出發前 31 天或以上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十
- 出發前 21—30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二十
- 出發前 2—20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三十
- 出發前 1 天通知者,收取總價百分之五十
- 出發當天或之後通知者, 收取總價百分之百
*會員費恕不退還 *會員費恕不退還
2.2 因 Club Med 需求更動
若 Club Med 因故須取消閣下的村內或郵輪食宿,閣下將被提供於任何可行之
時間內同等價值的相似食宿。若閣下選擇不接受,或是 Club Med 於訂位取消
後 7 天內未接到閣下回應,則閣下已繳費用將全數退回。
3. 未使用之 3. 未使用之 Club Med 食宿及交通 Club Med 食宿及交通
3.1 因故遲到或早退而未使用之 Club Med 食宿或交通安排將不予退費。
3.2 旅遊機票是以往返為基準,在任何情況下所有未使用的機票均不得退費。
3.3 因任何理由遲到或早退所導致產生之額外費用悉由閣下全數負擔。
3.4 如閣下行為有礙團體活動或滋擾他人,可能致使閣下被請離村,未使用
之食宿與機票不得退費。
3.5 依據當地法律變更、氣候狀況、或其它非所能控制之因素,Club Med 有
權於任何時間撤銷、更改、或修正各種旅遊行程、郵輪停靠點、特定節
目、運動設施或活動而不預先通知。所有提供之服務均受當地法律約束。
3.6 全部或部分未使用之 Club Med 村內或郵輪上包含之服務不得被要求退費
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