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到頭都有人在版上問租車保險的問題, 想把小弟知道的東西整理一下, 也加上一些個人觀點. 內容基本上是以美國經驗為藍本, 不過看來歐洲亦可通用.
但這主題實在涉及一些專業, 怕我一知半解寫錯了會誤導別人. 想說這版上有很多見多識廣的專家, 是不是可以幫我review一下, 有謬誤之處還請不吝給予指導. 多謝
David
以下為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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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時除了選車之外, 選擇保險等附加選項是一門大學問.
首先跟大家溝通一個概念: 保險的行為是事先(在取車當時)花點小錢, 以規避未來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財務風險. 未來的風險有多大沒人知道, 甚至也許根本不會發生. 如果買了保險但是事後平安回來什麼意外都沒有, 那其實是最好的狀況, 千萬不要覺得保險的錢白付了. 但是如果事先"消災"的錢付得不夠爽快沒買足額的保險, 那出了事就有可能要自己賠付比當初保險費多數千倍數萬倍. 你應該知道歐美的修車是驚人的貴. 如果傷了人可絕不會像在臺灣可以耍賴, 那是可以叫你傾家蕩產的.
原文載於: 背包客棧自助旅行論壇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716352
我相信大部份人出國時租車都沒弄清楚到底買了些什麼保險. 有些人認為在訂車時網頁上有幾項已經寫內含了, 應該就可以了! (其實有可能還不夠). 也有人認為既然不懂, 租車公司說的全選就可以安心了吧! (也許吧, 但也可能多花了不少冤枉錢), 其實頭幾次我也是懵懵懂懂交了些學費. 不過後來慢慢揣摩出一點皮毛了, 試著跟各位分享一下. 要提醒大家的是: 有時同一個項目在不同的租車公司會用不同的名稱, 但在概念上多大同小異, 只是不同公司的保費/保額不盡相同.
租車時常見的選項有以下這些:
1. Lost & Damage Waiver (LDW): 當租來的車輛被偷或碰撞損壞時, 財損是由LDW來賠償(注意, 這一項賠的是你租來的這一部車, 而不管跟你發生事故的對方). 這個部份是一定要買的. 有些公司的項目名稱略有出入, 有些地方又會拆成 Collision Damage Waiver(CDW)及Theft Protection(TP), 但基本的概念是相同的.
有一些地方(例如美國的某些州)的rent-a-car company可能會因政府法令要求而附制在租車時內含一定額度的CDW, 預約車時你會在網頁上看到LDW included的字樣, 但是別看到這句就以為沒問題了, 事實上問題還沒結束, 並不是有就好, 因為法令只能要求要有最基本的保障, 但未必是完全的(足額的)保障. 雖然訂車時你在網頁上通常查不到, 但在你去領車簽約前你一定要跟櫃員追問: "在這樣的LDW之下, 出了意外時的自負額是多少?"
所謂「自負額」是指當發生車損時, 修車費低於此金額之下時要由租車者(就是你)自已掏錢出來扛責任的, 只有超過自負額以上的部份才是由保險公司出. 換句話說, 「自負額」就是你租車者要賠的上限. 這個金額每家租車公司都不太一樣, 但當然是越低對你越有利. 試想, 如果(如果)說自負額是一千元或二千元 (意即你最多有可能要賠這麼多), 那車如果傷得重了你還是有不小的財務風險呢!
你的確是有機會進一步降低這個部份的自負額, 在租車的當時跟櫃員說你想要買Extended Protection(EP), 也有些公司叫ZDW (Zero Deductible Waiver零自負額汽車損害賠償), 可以把LDW升級成0自負額, 問問每天要再加多少錢.
至於要不要加買這個部份其實見仁見智, 回到之前的前提, 就看你願不願意付這筆相對的小錢來進一步降低未來的財務風險嘍. 我只能說, 通常我是會買的.
2. Liability: 第三責任險. 這一項是關於意外事故發生時第三方的人員(路人, 或另一輛車的駕駛及乘客)傷亡或第三方車輛損壞的賠償. 大部份的地區法律規定基本的liability是一定要買的, 所以有些租車公司會直接把它內含在合約中. 但是, 跟前面一項一樣, 有些租車公司亦提供額外增加Liability保額的選項.
3. Personal Accident Insurance (PAI): 這一項是關於本車駕駛(指有合法駕照及有經授權的駕駛)及乘客的體傷, 身故及召救護車的意外賠償.
原文載於: 背包客棧自助旅行論壇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716352
個人比較建議你及同行的朋友在出國前就應針對此行去投保旅遊平安險, 內容要包括醫療及意外等部份, 這樣一來從旅行第一天出門到最後一天回到家全程都有效力. 如果你已經這樣保了, 在租車時就可以不用再重複投保這個部份.
4. Personal Effects Coverage (PEC): 這一項是關於本車駕駛及乘客的財物損失意外賠償.
5. Roadside Assistance Protection(RAP)道路救援: 當租車者因鑰匙遺失、故障拖吊、爆胎、沒油這一類的狀況需要道路救援時, 可以在租車簽約時以保險的概念每日預先支付一筆金額以換取實際需要服務時不額外收費.
個人認為這個部份問題發生的機率相對來說是小的, 就算你原本沒買, 那開到半路真的發生問題還是可以電話要求派遣道路救援的, 雖然需要額外付一筆費用(必然比租車當時買這個選項的錢多), 但要支付的金額相對有限, 至少不會像人員傷亡或車損那麼高額, 不是你無力承受的那種財務風險. 因此這一項我並不太建議你去買.
6. Fuel Service Option汽油: 租車公司的一種服務, 但個人把這個歸類成一個賺錢的招式.
基本上所有租車公司都會在你取車時把油箱加滿, 沒有例外.
如果你選擇了這個汽油選項, 租車公司會以他們訂的一個市場價把這箱油賣給你, 並在簽約時列在帳單上. 還車時你就不必管油箱還剩多少油, 把車開回來就行了. 對於時間就是金錢的大老闆們來說, 這個選項是一個方便的服務吧.
所謂市場價, 事實上是比街上的加油站貴的, 而且你還車時也不可能開到剛好沒油, 那這些就成了租車公司的紅利了.
那你可不可以不要這個選項呢? 當然可以, 不過你在還車前記得一定要自行去把油箱加滿. 一旦加滿, 那就算大家扯平了, 看起來誰也沒吃虧.
可是有人會問, 還車時加油站不一定就在租車公司旁邊對不對? 如果在你加滿了油之後, 開回還車地點時又耗用了一些油怎麼辦? 沒關係, 一般的慣例是, 油表指針指到滿箱那條線(含)以上就算是滿的(full), 不夠可是要再補喔.
最壞的狀況是, 你事先沒買那桶油(所以依合約你應該把油加滿了再還車), 而且你可能因為出門晚了, 迷路了, 快趕不上飛機了, 找不到加油站了等what ever的理由沒把它加滿了就還車, 那你就慘了, 這算是違約, 租車公司會用另一個懲罰性的單價來幫你把它加滿並charge在信用卡帳單上. 它可能會讓你心痛一段時間, 不過還好啦, 不至於傾家蕩產的.
7. GPS: 是否要租用GPS.
GPS的部份打算另外寫一篇, 不過簡單的來說, 我認為手機上的離線導航APP已經夠好用了, 又有免費的選擇, 因此應該不用跟租車公司租. 注意, 我說的是離線導航, 不是on-line的Google Maps喔
經過以上的說明, 希望可以幫助你在日後租車時能看懂你選的合約到底是些什麼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