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想請問各位朋友
我4/1號入境美國(入境時有被抓房間問話,但是問很快就讓我走了)
6/28 esta 是離開美國最後期限
我和男友(美國公民)6/22想開車從西雅圖走陸路入境溫哥華玩個幾天在一樣開車走陸路回美國
因為這次去溫哥華也順便要慶祝男友生日(6/24),這樣做會不會被美國拒絕入境?
旅遊結束後就準備要回去台灣了
如果走陸路再次入境美國east會繼續沿用舊的還是會重新給我另外的90天嗎?
你的做法有相當程度的風險
你真的有回台機票? 是哪一天的機票?
你的第90天應該是6/29才對,但這不是重點
你在美國待了80幾天之後,打算去加拿大幾天再回美國把原下剩下的幾天用光光?
美國絕對有可能拒絕你入境
也可能嚴格審問、並檢查你的回台機票之後,勉強讓你入境
依照規定,不能給你新的90天,只能延用舊的(到6/29)
如果不讓你入境,你會留下一個難看的紀錄,而且你的回程機票多半也浪費了,還得重買張機票從溫哥華飛台灣,會蠻辛苦的。而且未來很多年你會無法赴美探望男友,除非你們結婚申請移民簽證、或是申請未婚妻簽證。
我覺得你這趟兩三天的溫哥華之旅完全不值得這個風險。根本看不出意義在哪裡
如果6/24出現在溫哥華有極端重要的意義,沒這麼做會讓你一生遺憾的話,那麗行,但是有更安全的辦法。那就是你直接從溫哥華搭直飛航班回台灣,不要再回美國了。(轉機也不行)
而且我假設你捨不得你的男友,想和他多相處一點。那麼你在溫哥華再多住一兩個月也行,但是這段時間都不要再回美國。就讓你的男友週末的時候來溫哥華或邊境附近看你
這樣就不會冒巨大風險,而又能享受這個溫哥華之旅。然後又可以在溫哥華多住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