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沒有說清楚他和房東究竟怎麼回事,看起來他們的互動及信任有問題
正常的房東,應該不敢併吞房客的信件。而且房東也有承認收到東西。真正要侵佔的話直接說沒收到、推給美國郵政就好了。ead卡對他也沒有價值。
所以關鍵是,為什麼不肯轉交給朋友
合理的推測是,房東不信任原po,也不信任原po的朋友。
房東和原po之間應該有某種誤會,造成房東害怕把原po的東西交給其他人之後會遇上麻煩。也可能是這個朋友和房東在互動的時候發生誤會。也可能房東單純懶惰,不想和任何人有無謂的互動。
原文載於: 背包客棧自助旅行論壇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484444#post11914717
如果房東還認同這個東西是原po的,也沒有要把東西藏起來,應該詢問房東要用什麼方式才願意幫忙代轉。嚴格來說,這也是請房東幫一個忙。既然是請人幫忙,態度就要好。請人幫忙要有笑容,並送點禮物。
也可能房東怕有法律責任,那就拿出能讓房東安心的文件,例如power of attorney授權書,經過公證人或法院驗證,確定是本人簽的。就是授權你的朋友處理你的郵件。總之就是要充分的和房東溝通,了解對方的癥結點、難處是什麼。
另外也可以告訴房東,如果沒辦法幫這個忙,你就會回不了美國,租約就會被迫中斷,你也可能會付不出房租,東西也會卡在房東家,造成他的很多額外的麻煩。(除非他剛好很想把你趕走,也不怕麻煩處理你遺下的東西及合約問題)
另外還有一個方法,如果這個信件就在屋裡,沒有被藏起來,那麼你就把你的鑰匙寄去美國,交給你的朋友,委託朋友去你家拿東西。
你可以在朋友到達你家之前,告知房東你朋友要拿鑰匙開門進去了。若怕見面尷尬可以找個房東不在家的時間,進去的過程可以錄個影當做證據,證明一切行為正常。如果你們有獨立的門進出,那這點更不是問題。你要給誰鑰匙進你家都是你的權利。
總之,如果住正常的公寓的人,就是請朋友拿鑰匙去你家開門、開信箱拿信。
住在房東家、共用一個門的人,就事先告知房東你要找人進去拿東西,你有鑰匙,也有交房租,你有權利找人在合理的狀況下進你的屋去辦事。
除了拿EAD卡,你也可以請朋友幫你打包一些你的東西、照顧一些你的屋裡該照顧的事,同時做不只一件事。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
最誇張的是,你們因為溝通不良,竟然是去警察報案郵件遺失? 也去向郵局通報郵件沒有送達而遺失? 這是詐欺的行為。郵局明明就送到了。你這是謊報,這個做法不太理性吧? 這樣做有什麼好處?
你是去向警察報什麼案? 不太可能是通報房東侵佔物品吧?
如果他真的侵佔了你的東西,把東西藏了起來,讓你就算拿鑰匙進門也拿不到,那就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