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各位大神們好
第一次用如有不周請指正我,以下是我的狀況
我是美國公民,今年22歲,在美國居住未滿五年(未來是要繼續定居美國的,工作在那)在美國領有白卡,目前懷孕7個月(未婚),台灣有一個約4歲的大女兒(在台灣出生,監護人只有我)
我的問題是我想以最快的方式,將大女兒帶到美國與我同住,因為照顧者無法繼續照顧大女兒(突發狀況)我目前已經在台灣隔離旅館,要來幫大女兒準備需要的文件(台灣護照,各式資料英文版等...)請問幫大女兒用什麼身份先入境美國呢?或者是各種建議與連結都可以
我真的很心急😭😭真的不希望在台灣生下第二胎,也很想跟大女兒團聚,各位大神們啊!請你們幫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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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沒有合規定的方法可以在幾個月內帶大女兒赴美長住。
你必須幫大女兒辦移民簽證,這需要一年以上。
就算在等待移民簽證的過程先辦K4簽證,也一樣需要大約一年才能拿到K-4。
而且USCIS官網寫著: 由於現在I-130速度並不慢,也沒有明顯比I-129F慢,所以申請K-4的需求「非常低」。意思就是沒人申請這個,因為沒意義、用不到。
唯一可能在幾個月內赴美的做法,是讓大女兒成為貨真價實的短期旅客,帶她用免簽esta短期赴美。(不能造假、不能假觀光真移民)
例如你帶大女兒赴美探望家人、觀光等等,而且有明確的計畫會在短時間之後送回台灣。然後希望入境官會相信這個計畫。這樣才能免簽入境。
從某個角度來說,你的大女兒本來並不住在美國,你顯然也接受這個狀況。現在只是她的照顧者有突發狀況。那麼或許可以理解成,當你找到新的照顧者、或突發狀況解除之後,你依然希望大女兒住回台灣、不和你住在一起,就像現在這樣。這「有可能」是合理的,當然你得向入境官給出合理的解釋,例如為什麼長時間不和大女兒住在一起,有可能找得到一個合理的理由。
至於你的第二胎在台灣出生能不能取得美國公民,這是個複雜的議題。
你的小孩是非婚生子女,小孩母親是美國公民。
假設父親不是美國公民:
在2017年之前,小孩母親只要在美國住滿一年,小孩就取得美國公民。但是,2017年時最高法院判決原本的法律違憲(因為男女不平等,如果只有父親是美國公民,該父親要住滿5年才行),所以2017之後,若只有小孩母親是美國公民,也必須住滿5年才行。
由於你的第二胎會在2022年出生,所以是使用2017以後的新規定,而小孩出生的時候你還沒住滿5年,所以小孩無法成為美國公民。必須先申請移民簽證,然後等入境美國成為綠卡之後,才能在滿足一些條件之後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假設小孩的父親是美國公民:
如果小孩父親有住滿5年,那麼小孩母親不需要滿足5年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