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語言不是絕對必要,我的前一個工作的work site很多墨西哥、烏克蘭新移民,他們英文連想溝通都很困難,不過還是很多公司願意雇用,就算領最低時薪年薪都大概概100萬台幣左右。當然如果要找更好的工作或是想要升遷,英文能力的確要加強。
只見過一次面,比較常見的通常多是申請K1簽證,拿到未婚妻(夫)簽證再赴美結婚。
至於IR1結婚超過2年但卻只見過一次面,這真的不常見。我只能建議你們多見幾次面,約在第三國見面也行。
車子、保險、副卡都可以一通電話搞定,租約要看房東,有的房東會要求對租客做背景調查。沒SSN辦共同帳戶要親赴銀行,最好就是讓配偶把你加到她本來就有在使用的帳戶裡。
你們要不要考慮辦K1?
哈,剛好抓到,可以馬上回XD
沒有考慮K1是因為我父母關係,所以我們只能走移民簽證。
謝謝大大的建議和回答,看起來我只能打算婚後找天赴美探親和辦理共同財產(如需本人親到),或者如大大說的第三國見面,來增加見面次數,我自己也會怕申請IR1只見面一次好像也不太常見。
我看大部分人的流程是婚前見面幾次才結婚申請簽證,我們是首次見面結婚後申請簽證,不知道該怎麼規劃比較好,爬文沒看過首次見面結婚就申請簽證的案例><
現在我腦中只有一個想法,婚後與伴侶一同赴美辦理共同財產後,回台直接走CR1,伴侶提交I-130到AIT面試前,盡可能增加見面次數,為了讓一切順利,除了遇到好老闆准假,我可以找約聘工作合約一到就走人的,我也會要伴侶擠出假期,在第三國見面也可,希望這方法是OK的。
關於在美工作,如果語言不是絕對必要問題,那我應該就可以放很大心的:D謝謝大大的資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