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我不認為ESTA是樓主可選擇的選項。
申請ESTA是要符合所有列出要求,並不是單純符合他有台灣護照就符合。樓主有B1/2簽,單單這一點就不完全符合ESTA的要求。這個論壇內已經有不少人辦申請ESTA或美簽碰過釘,大部份看上去就到美國的目的不符合身份。有些為了拿他國簽證,不去申請ESTA而跑去AIT申請美紙簽,大爺肯花錢買美簽那種心態。美帝也不是省油的燈,我給你ESTA90天還不夠嗎,幹嗎跑來申請美簽?你申請他國簽證關我美國x事? 還有那些到美國照顧孫兒、探男女朋友,待了90天還不夠,好像回台灣後挖空心思鑽空子過幾個月又跑到美國。 當事人做了不符合簽證/ESTA身份的事。難聽的說,這就是濫用制度。
美國不曾在網上寫過成功申請了ESTA就不可以申請B1/2,但卻寫明有了B1/2就不需要申請ESTA。樓主當然可以申請ESTA,也可能獲批。但大家肯定樓主到了美國移民官前,移民官按電腦,找不出他曾經申請過B1/2及ESTA嗎?同名同姓同出生日期同指紋,兩本護照,又B1/2又ESTA。你是移民官也會懷疑目的,是不是用完了90又再呆180日?樓主自己也說了,呆美國會超過90日,很難不令人懷疑。美國說得一向直接,是懷疑每個入境人士也有移民傾向,說服移民局改變想法是樓主的責任。樓主有否必勝把握去說服一個完全不認識你的移民官? 美國這些系統自911以後一直都不好惹,所有紀錄,成功失敗的它都紀錄。凡事不要只看表面,以為申請ESTA不成功便算了不打緊。攪不好,連原本的美簽也撤銷,立即遣返,以後進不了美國後果嚴重。
我沒有樓主說的經驗,但我9年前申請了B1/2簽在我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裡,1年前拿了芬蘭國籍,本應可以ESTA就進美國。但看了官網,我還是帶着那簽證及英國護照好了。官網說了拿美簽進美國好了,就是這麽簡單。規則人家說好了,乖乖的照着辦不就好了嗎?花了錢花了時間弄護照、弄簽證大費周章,值得拿自己日後入境美國的便利押注嗎?
原文載於: 背包客棧自助旅行論壇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471779#post11856618
我是不贊成樓主現階段申請簽證或ESTA。向英國辦事處拿回你的護照是你的權利,而且很簡單,問就是了。但如我之前所說,逼不得已真的要辦就只能重新辦B1/2簽,這才是正確渠道,以新美簽取代舊美簽。但老實說,美國為何要為了你申請英國工作簽而要給你一張新美簽?
誰要挑戰權威,拿自己當白老鼠,我也阻不了。 我只是希望理性一點分析利弊,做一個理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