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大叫好
我在2018/6月 申請esta成功赴美找男友
待了60天就回台了
當時男友給了我一些零用錢
我使用moneygram轉回台灣
(可能用護照有記錄,當時沒想太多!)
在2019/11月 要再赴美找男友
上機前才發現ESTA被取消了
(前一天看還好好的😭)
我男友有台灣身分同時也是美國公民。
受不了遠距離了,
我們也有了結婚的打算(我27歲了)
原本想說等條件好的話去申請B2,
看網上說和台灣連結不強的話申請很容易被拒絕,而我目前人在柬埔寨工作半年有了⋯
想請問大大:
1、男友先到台灣和我結婚,然後申請cr1讓我去美國;或是他在美國,我申請k1去美國和他結婚。 哪個對我們比較有利?哪個時間比較短呢?
2、律師當時建議我五年後再辦B2,但實在有點久。假如在台灣有房子的話,是否加分?
3、我人在海外工作,申請B2成功機率高嗎?
4、申請B2赴美再調整身分,合適嗎?
什麼辦法對我們比較有利呢?或是有建議嗎?
謝謝各位😓
1. 如果你受不了遠距離帶來的痛苦那就申請K1, 如果你可以等, 在疫情之下, CR1反而是一個不差的選擇, 因為你持K1入境後, 要等到拿到EAD才能工作, 要拿到AP才能出境, 疫情之下從拿AOS的NOA1, 到收到按指紋通知及審核通過都會比沒有疫情時要來得久
2. 能外派基本上你的薪資待遇和職稱應該都不會太差, 有房子可以當作你有連結的其中一項證明
3. 看你跟居住地或母國間的連結夠不夠強烈, 會不會有一去不復返的可能
4. 現在有 90 days rule, 不建議, 沒事的話沒事, 遇到機車一點的要刁你也是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