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戶政事務所發的時候背面或是下方有戶政事務所發的官方印章嗎(照理說應該要有,有的話不會有問題)。
可以直接請公證人送翻譯社翻譯之後公證就可以。不過出生證明的公證建議要找戶籍地的公證人,因為他們要跑去查證這件事。
直接找公證人,他們常遇到這類的案件,我幫我弟準備綠卡文件一路公證人給了我許多不錯的建議,也順利取得綠卡了。
我幫我弟弟申請出生證明是台北榮總開英文的,公證人說台灣公立醫院開的英文證明不用公證,直接用,除非是戶政事務所開或是私人醫院開立的才需要翻譯加上公證。
戶政事務所發的背面是有蓋官方印章的,因為文件年事已久,早上也撥了電話給出生診所不過他們做過變更所以找不到30年前的資料,後來也打給原註冊地的戶政事務所, 也回覆原件本身老舊,也是不清楚的,戶政小姐好心地看著原念出數字給我參考.
所以現在準備找公證人公證了.
想請問,關於良民證,還有英文版的戶籍謄本,也需要跟公證過的出生證明一起到外交部做認證嗎?
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忙跟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