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預計將在大約一年後申請k1簽證,發現ait官網沒有關於k1簽證中,國外無犯罪記錄(良民證)的有效期要求。
我知道所在國的良民證需要是六個月內辦理的,國外警察證明也是嗎?
因爲我在搜索英文資料的時候,發現美國駐英國大使館的文件上是這麼寫的,國外的警察證明只要不回去居住就是永久有效的。

我本人打電話到ait過,但是接通之後ait詢問我關於我的簽證申請號碼,由於我還沒有開始申請,沒有申請號碼,似乎找不到人詢問的樣子= =
我想請問:
1.請問哪裏可以找到美國國務院或移民局關於國外良民證有效期的文件?
2.請問有去ait當衆諮詢關於面談文件要求的可能嗎?
(諮詢這個問題是因爲中國大陸地區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非常繁瑣且迷惑,我想趁他們政策還沒有改趕快辦理,但是如果境外的警察證明也有有效期就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