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謝謝回覆
因為搜尋資料發現好像沒有符合報稅條件
然而朋友也是去年10月入境
且有報稅
退回了約200元加幣
所以不知道該不該執行報稅這件事
加上疫情關係,郵寄也是問題
看到回覆中有提到可以在明年度報稅在回頭來報2019年?
你朋友去年10月才入境,報2019年的稅,可他2019年才待幾個月啊???他在報稅之前都沒看表單上寫甚麼嗎?政府的表單,尤其是稅局的表單真的要看清楚再填,除非他準備錢拿了就走人了,以後也不會跟加拿大政府打交道.....
既然要拚,拚這小咖的沒意思,同樣是不符合資格,有人去拚8000,貪大貪小都是貪,可基本上人本來就不應該貪本就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是嗎?200加算起來不過4000台幣,扣掉郵寄費用,為了幾千塊要這樣煩惱,你自己判斷囉.
我是沒聽過回頭報稅這回事,不然那個deadline算甚麼意思?2019的報稅截止日期已經延到今年6月1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