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版請教:
我是公民配偶,現要在台灣進行CP程序,於線上填寫 i130
爬過一些文看到可以在同個帳號內分開申請受益人及繼子女(未滿21)的 i130,系統上也有繼子女的選項。但看到Katmai大大提及不必分開遞兩份130,想請教如此的做法為何?
謝謝您🙏
引用:
21歲以下是未成年子女,可以跟著大人一起遞件,不必遞兩份130
所以原本是可以遞配偶的130,然後裡面列出小孩
但是,因為配偶不在美國,所以不能遞485,必須走CP流程,就會連帶造成小孩也不能遞485。
所以這個情形,如果想讓小孩早點遞485的話,就要分開遞件130。配偶的不急,可以以後再說。
小孩的130+485要馬上遞出。
三月還可以遞485,但不保證4月可以遞。這波大放送已經太久了,快要結束了。
錯過的話,就只能先遞130,然後等到下次排期排到,再遞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