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我這趟旅程沒有辦法完成登記(明天飛回台灣)而下次和未婚夫見面是他五、六月來台,下下次則是我9月再赴美。我們已經送出marriage licensing 的申請 但因為覺得時間來不及 所以沒有去繳費。
如果在我無法出席ceremony的狀況下、是否有可能完婚、並取得結婚證書呢?
其實你原本11天是絕對來得及結婚的,是你沒有很積極的去辦
華州的license有三天等待期,60天過期,所以你這次的license就作廢了(你只是預先填資料,並沒有繳費,所以嚴格來說,你其實連申請都沒有申請)
繳完費之後還要再等三天才能結婚
https://www.kingcounty.gov/depts/records-licens...arriage-licensing.aspx
你如果在抵達美國的第2天(2/10)上網研究,開始申請,就可以在2/13結婚,離你的離境日還有7天。所以你其實有7天緩衝的!
就算你2/16才開始上網,馬上申請然後衝去繳費,還是可以在2/19結婚,依然來得及!
你的任務就是去參加個結婚儀式,公證結婚大約15分鐘,非常快,其他都不重要。
華盛頓州的手續和某些州稍有不同之處是,公證結婚的儀式要直接找法官預約,而沒有一個統一的網站。所以就去法官的官網一個一個打電話、email預約、詢問空檔,就搞定了。不能線上處理
但你其實有非常充裕的時間做這些事,就是打電話、寫email而已
你只要在你離開美國前完成這個結婚儀式,剩下就沒你的事了。你的先生再去申請真正的結婚證書就好,這個時候你不需要在美國。拿到結婚證書之後,就可以寄出I-130
總之,你們只需要出門兩次,一次領license繳費,一次結婚,兩次都是半小時以內的事情(要間隔三天)。
然後事前上網填表(你們做了),中間則打電話/email預約(你們似乎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