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你拿到十年美簽是合理的,因為你有楓葉卡。
這是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互惠條款
所以雖然台美的互惠是五年,但是美加的互惠是十年,所以兩者取較佳的一者,你就拿到十年簽證
這種有楓葉卡的台灣人拿到十年美簽的例子過去幾十年來蠻常見的,我以前也有提過。
結論,任何規定,都有例外。但是看到例外的時候,要注意例外背後的原因,不能直接舉一反三,把原規定推翻。因為往往有另一種例外的規定的存在,兩者不矛盾。
我沒說這不是例外,是你講得太肯定了....
重點是。
台灣護照的
美簽效期不可能超過五年
台灣護照,沒錯,我們的確拿的是中華民國護照,不是中華民國護照根本不需要去簽美簽,加拿大護照不需要,楓葉卡還是需要拿原居地的護照去取得簽證,不過我不清楚拿美國綠卡+中華民國護照"過去"需要辦理加拿大簽證嗎?在加拿大給中華民國護照"免簽"之前???
任何的規定都會因為時間的推移而有所改變,所以不需要在沒有弄清楚對方的狀況下如此斬釘截鐵地斷定什麼,這對於解決對方疑問並沒有幫助.
我並沒有要推翻你的說明,也沒有推論出任何新的例子,相反地舉出類似例證的不就是您嗎?
本來不想淌混水的,不關我事啊,只是講出我手上的實例供其他人參考罷了,no off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