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你好。你說得很對了,中華民國是認可雙重國籍的,謝謝你的幫助。。。
謝謝你認為我對, 我力求回答正確, 但我並沒有說中華民國認可雙重國籍, 那不是事實。
大部分的現代國家採用成文法 (codified law), 法律認可的就會明文規定, (不是300萬買的, 如果看不懂這個諷刺, 請忽略), 法律沒明文規定的則無法可管, 但不能算成法律認可, 因此不能說因為中華民國認可雙重國籍, 所以可以用外國護照入境, 擁有雙重國籍和使用外國護照是兩回事。
看另一個例子, 美國也沒法律認可或否定雙重國籍, 因此美國公民可以擁有外國護照, 但是美國法律規定美國公民必須使用美國護照出入境, 中華民國沒有這條法律。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Dual-Nationalit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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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國護照進來,不能用健保,也不會自動啟動納保.
其實這也不能算是什麼漏洞,人家並沒有用健保呀.
你好,你說的也對,不過很多人為了本身的利益,當然也有人想這樣也是漏洞了。
健保是健康保險, 什麼叫做保險? 保險的基礎在於大群體, 才能分攤風險, 如果允許不用不保, 要用才保, 沒有任何保險能夠生存。
引用:
中華民國國民,是法律規定要繳健保費,應該不是看你有沒有使用健保來決定要不要繳健保費吧。
有權利的時候是本國人,要負擔義務的時候是外國人,用別國護照來規避繳健保費的義務,在板上公開問脱法行為,總是怪怪的
樓主並沒有問違法行為, 用外國護照入境完全沒有違法, 如果覺得這個行為應該被禁止, 正確的做法是敦促立法委員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