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麻煩幫忙解答一下問題!
兒女都是台灣籍,兒子在中國工作超過三年,女朋友是中國籍。女兒在台灣工作,同性伴侶是台灣籍。
1. 是不是必須在拿到綠卡後才能結婚?
2. 結婚後還需要再提出什麼表格給移民局嗎?
3. 結婚後可以馬上幫配偶申請綠卡嗎?如果可以,有需要什麼文件表格呢?
我想樓主的意思是, 父母是美國公民, 要替未婚成年子女辦綠卡. 有一子ㄧ女要辦綠卡.
1. 對.
2. 如果兒子或女兒沒打算替他們的配偶辦身分. 不需要提交表格.
3. 如果有想把配偶辦身分, 也帶到美國, 就需要辦理. 這個部份很多討論, 直接在客棧裡找"綠卡的配偶辦綠卡". 可以馬上辦, 但是他們不能馬上到美國. 客棧裡也有討論要等多久. 自己爬ㄧ下. 搞不清楚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