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謝謝K大的建議~
目前應該會暫停申請I-485,待一年多後再一起申請
看何時離婚手續辦好,再申請H4
中間就利用esta 入境
一個問題想再確認一下,爬文看到一般H4滿好申請,不太會被拒絕
如果申請H4之前,有esta入境美國長待1-2個月,會不會有不良紀錄呢而導致拒給H4?
我想幫你總整理一下, 免得你有誤會.
根據你的說法, 男友年底就可以用H-1拿綠卡. K大教你讓男友稍微延遲一下轉為綠卡的程序, 好等他離婚, 跟你結婚, 並且替你辦H-4.
但是, 延遲綠卡程序不是自己想延遲多久就多久. 離婚程序看起來也不是男友想要多快就有多快. 這中間的銜接, 對你來說非常重要. 只要沒銜接好, 你就要在境外等5年, 直到他拿到公民. 或是要用其他非移民簽證留在美國. (5年, 博士都拿到了, 小孩都可以去念大班了).
在沒能辦到H-4之前, 用ESTA來回美國也要很小心, 你打算一次待1-2個月, 可是間隔多久呢? 你要是在台灣沒有待滿個3-6個月, 也是會變成每次進出都是風險. 心臟要夠大顆.
還是趕緊把離婚的事搞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