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您的意思是所有廉航的改名字要錢
根本就是違法行為
但九成九九的消費者不懂法律
所以被罰錢了?
懂法律的那少數人透過法律途徑免罰
這意味著大部分廉價航空公司都公然違法耶!!
我們擴大這件事情來看~
廉價航空行李超過要罰錢這個可以訴訟嗎?
是否也符合類似的案例....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我也可以提出 "一開始限制的手提行李,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性~~"
我搭個飛機去日本怎麼可能只有 7KG 的行李超過要罰? 失去公平性喔
1.修正名字要收手續費,我怎麼覺得大家都還是支持,沒什麼反對呀?
2.有問題的是「價差」這件事,台虎自己也說,這樣訂是為了杜絕黃牛,這樣的本意與精神,我也覺得可以接受,大部份的LCC也都這樣訂。
3.最大的爭議點在,我又不是換人搭而「改名」,是名字key錯,修正名字;本質上就是我本人搭呀,沒有黃牛票性質存在呀。我記得我訂台虎時,還要輸入護照號碼,及出生日期等,連棧友也說了很多可以識別是不是黃牛票的問題。
4.如果我沒看錯,法官只判退「價差」,因為收「價差」的理由不存在呀,台虎本身收改名(或修正姓名)手續費,沒問題呀。
以上我有那裡認知錯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