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所以女孩子不用,免服中華民國兵役不用,可以這樣解釋嗎?
或是從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比如說在國外出生的,但沒去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台灣人,是不是就沒有役男的問題?Sorry,我只是單純好奇而已,中華民國國籍好像是屬人的,所以父母是台灣人,孩子就一定是"雙重國籍",不能不去辦台灣籍就僅持外國護照,當個"外國人"嗎?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
中華民國有所謂的「無戶籍國民」,他們就是從來沒有戶籍、也沒有身份證字號的人,但屬於中華民國國民的後代。(連泰北孤軍的後裔也算是這個類別)
所以你說的這種案例,就是無戶籍國民。
這些人雖然可以拿到護照,但是卻沒有多數國家的免簽資格,等於不是真正有資格的國民。
也沒有身份證、在台灣不能工作、甚至要入境台灣都不行,必須事先申請入境許可。(為了防堵難民入境)
所以可以說是「偽公民」
也因為這些人沒有真正的公民的權利,所以當然也沒有公民的義務。(兵役)
所以很多想要避免兵役義務的人,就選擇不要加入戶籍。成為單純的外國人(+無戶籍國民)
然後用外國人依親的方式定居在台灣。當然有缺點,他們沒有身份證、不能工作、沒有戶籍。所以也不能像其他的青少年一樣去合法打工。
全民健保、國民年金等等,這些都是有身份證字號的公民才有的權利/義務。
也有比較不極端的做法,就是取得戶籍/身份證,然後定居在國外,取得僑居資格(要符合條件),就可以不必當兵(要繼續維持不住在國內的狀態才行)。至於這些條件當然都有難易度的差別及所謂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