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故事有點長請見諒..... 因為自己是伴讀簽證(老婆學生簽)我在一家餐廳上班,最近因為疫情關係餐廳休業了,但這位惡質老闆不願意給付之前欠的兩週薪資,一開始說因為怕疫情結束錢都給我們怕我們不回去上班,後來再詢問她的時候理由一堆推託隔離期無法到餐廳算帳,結果明明店一直開著在弄外賣,騙東騙西!在我之前這個老闆也欠過其他員工近兩個月的薪水 讓那位員工憤而離職(實際原因不明)昨天下午的時候她終於接了我打去的電話,語氣不耐煩的說上面說的(隔離期間無法確認欠多少錢)只能給確認過的一半,要麻你就拿,要麻就什麼都沒有!然後就掛我電話

我已經決定到fair work去舉報她了,這樣的老闆一直有恃無恐的在剝削我們,說話還非常理直氣壯!但我的朋友因為覺得我是黑工,兩週工作時數只能40小時(我實際一週工作62小時)擔心我舉報了自己會被遣返因為違法規定,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能給點意見或知道的人給答案嗎?打算這週就舉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