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9, 02:21
美加開車. 行人的路權最大. 這跟台灣的汽車會與其他車輛(腳踏車, 自行車)搶道不太相同. 我知道台灣有在改善, 但是還是提醒大家.
當你要左轉或右轉, 看到人行道上有人正在通行時, 要讓他們先走, 不要跟在他們的屁股後頭轉彎. 要讓出一段距離. 有些地方規定是要等那個人離開人行道才可以進入... 不過不是人人都會遵守. 就好像, 理論上如果行人遵守行人專用的燈號, 沒有道理他們會在你可以轉彎的時候過馬路. 但是, 還是小心一點好.
另外, 加州開始有塗上綠色的腳踏車專用道(舊金山尤其是). 進入該專用道時要注意後方來車(腳踏車). 並且那個路段就不能臨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