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I-212 豁免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有美國公民親屬,勝算會提高很多。請你的先生趕快去辦公民
你有些答非所問。她的律師已經幫她判斷了:她不需要I-212豁免
她現在會卡在國外,單純是因為F2A審理的慢,就是嫁綠卡守活寡的狀態。
如果移民局很有效率,只要3個月就能審批F2A的I-130,那麼她就只要幾個月就能返美。但現實就不是這樣,移民局的速度慢。
至於為什麼她不需要I-212豁免,這是個比較進階的問題。直接相信她的律師即可。
簡單來說,只有因為INA 212(a)(9)(A )而不能入境的人需要申請I-212
而原po是INA 212(a)(7),並不是上述的inadmissible狀況
至於成為公民有沒有用處? 的確有
如果她的配偶是公民,現在遞出IR1的I-130申請,只要一年左右就能核准。比綠卡配偶的I-130要快一年以上,是有這樣的差別。但這和I-212沒有關係。此例不論是公民或綠卡配偶都不需要I-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