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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覆!
我已詢問過AIT 我的esta還是有用。esta是授權但不代表能進入美國。我想我回程票就開2-3周.我目前已經找到工作是農曆年後上班,想請公司給我offer letter 到時可提供給海關。
當時是公司裁員所以前公司給了一筆不少資遣費用我當時申請觀光簽證時有帶在身上,面試官並不想看我任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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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即便ESTA還是有效不表示你在美國入關的時候官員就ㄧ定會讓你進入美國. 但是如果ESTA無效, 你在桃園就上不了飛機了. 所以, 即使是上飛機的前一刻也要看一下. 有案子是到了美國被刁難, 然後當場ESTA被取消. 所以你能不能到美國還不一定.
我的意思是說, 一般人不會剛到美國兩個月, 回頭還有財力到美國要待半年. ㄧ定是有什麼原因. 很不幸的, 你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說了ㄧ個好像去打工的理由.
我認為三個星期也很多, 因為妳才剛回來沒多久. 你跟台灣的連結不夠, 可能要把這次拜訪縮短, 而且用ㄧ個很好的理由. 否則如果你被遣返, 真的會好幾年都不能到美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