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1/20持ESTA第一次入境美國舊金山,中間認識了我現在的男朋友,
2/11離開回台灣。
第一次入境過海關時有被帶進去小房間,反覆問了很多一樣的問題(因沒說謊,所以前後答案都一致),也有檢查行李,所幸最後還是給了我3個月的期限。
後來因為想跟男朋友(他是台灣人,小時候移民過去的,已是美國公民)一起在美國生活
5/9去美國在台協會辦理F1學生簽證被拒。(原本計畫去矽谷唸語言學校)
在這之前機票已經預定好是5/29(桃園直飛舊金山),因F1被拒,打算用ESTA飛
由於我2/11回台至今約隔三個半月,而不久前的5/9有被拒簽的紀錄,
請問:
1.如果我直飛舊金山,是不是不妥?
2.會因為我距離上次去舊金山太近(約三個半月),而不讓我入境嗎?
3.會因為我上次待了2個月,這次又去而有所刁難嗎?或是因為我的拒簽而影響呢?
4.因為看很多人分享,從台灣飛加拿大,再從加拿大飛美國,這個方法可以順利入境的原因是為什麼呢? 以我的狀況會建議我用這方法入境美國嗎?
5.而加拿大設立的美國海關,會有上述的第2.3點狀況嗎?
6.因為看了別人分享說,如果美國有被拒簽過,在辦加拿大的eTA,要過的話會很難?
7.除了上述以外,有其他甚麼建議可以順利入境美國的嗎?
*結婚拿綠卡這個暫不考慮
*若有甚麼好的建議方法是可執行的,在5/29前來不及的話,也會改機票日期
(但因個人礙於一些不便因素,故想盡快過去)
很誠懇的拜託版上的各位大大指導,因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任何指導我都很樂意接受,謝謝大家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