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是 不知道怎麼下這個標題 直接切入重點
這篇 只適合 有
護理背景 或是
保母背景的人
而且
想要來加拿大工作的人 亦或留下來 可以參考看看
*****
我不是代辦***** 只是過來人
我在 2010 申請 第一年的 加打 而進入加拿大
在此之前 我在台北某醫學中心 擔任護理師 四年工作經驗
長話短說
因為 加打 的關係 ,找到了看護的工作 , 我知道 在一些加打的簽證中 ,是不能夠 找 護理 或是保母相關的工作 , 不過 因為 你人在加拿大 ,你有機會去面試, 這可以提高雇主願意擔保你的意願 。 <你也可以在台灣找到雇主願意幫你,這管道 我不知道 請自行GOOGLE>
要做 live in caregiver
首要工作是
"""""""""""
找到雇主願意雇用你並且跑文件"""""""""
申請 live in caregiver program 需要的是
網址如下
http://www.cic.gc.ca/english/work/caregiver/apply-who.asp
簡單的說就是
LMIA ,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 $1000 (這是外國人可以在加拿大合法工作的文件)
跟雇主簽合約
有等同加拿大 高中的學歷
六個月訓練 或是 一年全職工作 (皆必須在三年內發生)
英文程度證明
工作簽證
以下 開始跑流程
LMIA 如何獲得 這部分必須要 雇主申請 (不是你的工作)
網址在這*
http://www.esdc.gc.ca/en/foreign_workers/hire/caregiver/overview.page
你必須要說服 雇主 去申請LMIA
簡單說明一下
LMIA 雇主(或家人) 需要是
1. 有18歲以下的小孩,65歲老人或有醫療照顧需求
2. 需要雇用全職 30小時以上
3.Fee"1000 加幣
原文載於: 背包客棧自助旅行論壇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765407
4.稅務局business number
5.被照顧的小孩,老人或需醫療照顧的人 的 身份證明或醫生證明
6.登廣告
7...... 以上是最主要的 ,不過在申請LMIA 之中 還有一些細項 其中不再贅述
你的雇主拿到 LMIA 證明他/她 有需要請看護
這部分就輪到你了
你要 申請工作簽證
網址如下
http://www.cic.gc.ca/english/work/caregiver/apply-how.asp
可以選 線上或是 紙本申請
當你拿到 工作簽證時
恭喜
你可以開始在加拿大工作了 並且計算時間拿到永久居民
在看護類別之下 有兩種計算方式
可以拿到 永久居民 ,
擇一既可
1, 24個月的全職看護工作
2, 因這個簽證進入後四年內,工作時數滿3900小時
接下來 又是另一個 主題了 (如何成為永久居民)
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applications/live-in.asp
這
下次再說
加拿大的政策 更改得很快 以上 是經驗分享
不代表 就一定是這樣跑
另外 現在住家看護 有分 可以住家 跟不住家
但是 這個部分我就不了解了
如果你去了仲介 想要找到 加拿大的工作 , 請注意!
在加拿大本地的仲介 ,依法 是不可以跟你收費的 。
以上 加油
正向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