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本身在其他國家沒遇過,但加卡加利到很多次,由於2012年時我和YMCA的室友一起向台灣仲介租了一間apartment(六個月),簽約時也沒照apartment的照片,就和台灣仲介走過一次check list的項目,我們三人就在check list簽了名,心想是台灣人應該是可以把全額deposit拿回來.但這樣想太大意了,六個月到起,室友要回自己的國家,所以我就沒續租了.搬出去前,我們就清理了apartment以及通知台灣仲介來檢查.台灣仲介根據check list走一次流程, 結果扣押了一半的deposit,說東西有磨損,apartment沒清到原來的狀態.那間公寓大約有60年的屋齡,裡頭狀況很多.但由於第一次在加拿大租屋,也不是很清楚如何去告仲介,所以就自認倒楣.結果過些日子我又要去租屋,這次我向rental management company租屋二年,這次我就學會教訓,我每個角落都拍照,拍到連rental management company的人都覺得不可思議.但後來搬出去後,這些照片都派上用場了.重點是這家rental management company拿走三分之二的deposit,說要油漆錢,要請人洗地毯,燈壞,有些東西壞了.....等等的.後來非常不爽,所以就去問朋友如何處理這類的問題.後來朋友說可以寫信給management company,描述你有尊守租屋約定,房子自然摩損是正常,後來就把信寄出,後來management company拿了十分之一的deposit,把大部份退回來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