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一下午,總算有些頭緒了
請看附件
整篇又臭又長,大意是說
外國人在日本住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話,需付20%稅金,且沒有免稅額
例外是住183天以下的話,可以免稅(p246,有錯請指正)
在文件中有提到「自由職業者」和藝人、model等是免稅的。
但「自由職業者」是指那種? 像我們這種打工算嗎?這部份我實在看不懂,還請日文高手解答。
網路上有些人會提出年收103萬以下可免稅的部份,是針對住超過一年以上的人
如果在日本有找到正式工作,公司願意幫忙申請工作証的就是這種
有扶養、保險費等都可扣除,我想應該同時適用於一年以上的留學生
不過住超過一年以上就必需支付住民稅…(約所得稅的一半)!
另外關於留學生的部份,中國(不含香港)和印度的留學生是免稅的(台灣政府在幹嘛阿…)
http://www.nta.go.jp/shiraberu/zeiho-kaishaku/shitsugi/gensen/06/62.htm
但唸專門學校、語言學校者不視為學生,所以還是要繳稅
http://www.nta.go.jp/shiraberu/zeiho-kaishaku/shitsugi/gensen/06/16.htm
假設找到800yen的打工,一天8hr、週休2日來看,扣完稅才11萬多,正好夠生活而已
這樣去日本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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