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31, 2007
E-Mars 惜別記∼'07.July更新版
**交車與韓國背包客時,請對方幫我們拍一張與E-Mars 的最後合照(Jul.2006) **
我們當時是在Brisbane賣車,共花了大約10天 ,最後賣給了韓國背包客。
採用的是第二種管道, 張貼了近十張的售車海報。
包括各青年旅館與Travel Agent 的佈告欄 ,
也請韓國朋友用韓、英文幫忙 post 在 Sunbrisbane 網站的韓文頁面上,
另外 韓國雜貨店KOZ的佈告欄非常熱絡,絕對不能錯過!!
(因為最後檢視∼發現張貼在KOZ佈告欄的售車小紙條被撕得最多∼)
過程中,打電話或簡訊詢問的有五次(包括已賣掉後還打來的), 其中一個是英國人,其餘皆是韓國人(可見韓國這個市場有多大∼)。
但實際看車的只有三次,而且殺價都殺得很兇,甚至有連車都還沒看就先在電話裡砍價的(理由是說他預算不足,直接便要求砍五百元,如果不降他就不看車了,然後看了車之後繼續砍……. 韓國人真的是狠角色………!!)
由於第一回看車的韓國人強烈要求須附 <RWC> 檢測證明,他才願意買,並告訴我們沒有那張證明,是很難賣掉的。
所以我們便跑去車廠問(問了二家)。
車廠告訴我們得拆掉VIC的plate,換成QLD的再賣,所以我們便做了QLD的ROAD WORTHY。
結果∼當然是沒過∼∼
因為連車頂有些微掉漆氧化都不行;
後車燈罩有點破損也不行(但功能是良好的);
更不用說引擎過老之類的,我們家 E-Mars 是1994年的 MITSUBISHI MAGNA (也是 STATION WAGON) ,跟著我們征戰了澳洲二萬多公里,狀況一直都還不錯(除了撞Emu的意外,但事後也給它看過醫生,治好了裡裡外外),沒想到在<RWC> 檢測車廠的眼裡竟棄若敝屣……..
車廠建議我們看有沒有朋友要就直接送(*&%#+*&%#+............有那麼糟嗎~會不會太誇張了.......),他說以這種年紀的車要想拿到<RWC> 合格證明得再花上個二千多塊跑不掉(當場傻眼……)
後來只好選擇了較省事的方法--不換牌,賣給背包客。(這也是車商私底下的建議……可見仍是有不少人這樣做……)
(後來成交的韓國背包客因為他們朋友也有過 <RWC> 的慘痛經歷,所以他能夠了解 <RWC> 索取的困難,因此便能接受何以我們沒有這張合格檢測證明)
**(左)E-Mars 看醫生之一****(右)準備到Brisbane賣車前特地到自助洗車廠幫E-Mars洗澡 **
由於我們當初是跟中古車商購買,一切手續極簡,也沒有跟背包客交易的經驗 。有點擔心若沒有<RWC> 會不會到時轉讓不成功,便特地詢問了一位曾向外國背包客買車的台灣朋友。(他比我們早買,也比我們早賣車)
朋友說他當初買車時,對方也沒有附<RWC>合格證明,再加上跨州買賣(他在WA買NSW的車),所以是用郵寄的方式辦理轉讓(上網 download 轉讓書 ,雙方簽名,郵寄給監理站,That’ all~),最後結果是有轉讓成功的。
於是,我們沒有選擇地採取了同樣的做法—郵寄,沒有<RWC> 文件。
海報張貼期間,便先上 VIC Roads網站下載VIC的 <轉讓書>
(張貼海報時期便已事先準備好,等著機會隨時來到)。
當天試完車一確定成交後,雙方便一起開車到銀行去。
對方付現,我們直接拿部份現金匯款給 VIC Roads,取得一張 <汽車責任稅+轉讓稅總額的匯票> ,並共同填寫好 <轉讓書>
(一式二份。依規定一張給買方轉寄給VIC Roads,另一張是賣方保存。但為求讓買方安心,我們又多填了一份,讓彼此都能留有一份複本)。
最後,雙方再一同到郵局去,買個信封袋,放入<轉讓書>和<匯票> 共二樣,寄給VIC Roads 。
就這樣,終於大功告成地完成了這售車大業,也告別了陪伴我們半年多之久的愛車 E-Mars。
四天後,我們便搭著飛機回到了闊別已久的台灣。
《附註》
1.事後想想,整個背包客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儼然就是一個“黑市“的交易狀態,其實是鑽法律漏洞的做法(缺文件又郵寄,等於半強迫各監理站放水通行)。
但許多的背包客們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叫我們是poor backpackers呢?
但是,轉念一想,當初從中古車商手中買下E-Maras時,當然也是符合VIC的 <RWC>
安全認證標準,但時隔不過半年多,換了個州,竟然標準大不同.......
(但
我們固定每5000km都有幫E-Mars做維修保養,沒想到半年後仍然無法通過<RWC>的層層考核∼)
除了說各州認證標準不一,或許也可以說是這種人為主觀因素判定的<RWC> 安全認證,其實是有些“因人而異“ 的.........?(檢測廠的技師都直言不諱地這樣跟我們說了......有時得碰碰運氣)
2.這種缺文件辦轉讓的方式,實在無法得知是否能夠每次都百分百的轉成功?基本上這仍是有相當風險的做法。
所以,最好的方式,建議還是開回原購買地(車子所註冊該州)銷售,可避免掉很多困擾。
**後來得知 西澳 與 北領地 的車買賣不需要 <RWC>文件,大家可以多注意一下囉。
**剛買車的第一個月,終於要離開農場展開環澳行程時,與E-Mars 的第一張合照 (Jan.2006)**
看你寫的那麼多後,我怎麼感覺那麼困難.
我今年七月去澳洲時,原想找機會買車旅行。
這樣看下來,好像很麻煩。
如果可以不在意賣價,一切都會容易得多∼
誠如標題
如果你願意把三千塊的車以一千多塊賣掉
那一切就會變得很容易
重點都是在於價格上談不攏
所以最好是在預計離開前一個月便開始貼告示
會比較沒有時間和金錢的壓力
未到澳洲前,一切都顯得遙遠與陌生
等真的到了那裡,熟悉當地環境後
就不會像你現在感受到的這麼麻煩了∼
ps.但是還是要說∼自己買車旅行的感受真的很讚∼!!!
與那美好的經驗相較之下,這看似煩瑣的一切都不覺得有什麼了∼
Ian & Iris:
我是你們之前在Brisbane遇見的Nelson啦!
我原本想和你們買車的情景,好像才是昨天的事
後來,我找到了一台好車Ford Falcon 96
也『順利』的繞了澳洲半圈(包含TAS)
行程幾乎和你們相同,只是順序倒過來了而已。
(過程可能更曲折離奇,換旅伴就像在換衣服一樣)
現在我結束了旅程,人在Melbourne,被跨洲賣車的搞的團團轉
我剛才去了VicRoad,他說在這賣車須換成VIC的牌照,要588AUD(超貴的)
真不知你們當初賣車是如何計算出轉讓稅的呢?(我拿到責任稅的計算表了)
不好意思現在才和你打招呼,你知道澳洲網路有時真的很難取得
你們的部落格很棒,我在澳洲遇過的台灣朋友都知道你們!!
..
Hello~Nelson
好久不見了,一切好像還真是彷如昨日而已
哈∼有件事一直沒跟你提起過
其實我們家 E-Mars是在你家大樓的地下停場場賣掉的∼!!
(因為對方沒有在外頭開過車的經驗,又想在市區找一個安全的試車場地,所以........
呵呵......就到你家樓下去了.........)
回到正題
嗯∼依照官方說法,是建議換牌照後再賣
不過,不僅對背包客而言沒什麼實質意義
對官方政府也是一樣的
因為換成該州車牌後 基本上也是四處遷徙移動 並不表示車子會常態性的留在該州
加上費用問題
所以除了當地人以外 應該很少人會這樣做
至於責任稅問題
我們在 賣車手續與流程《概念篇》—管道與方法
http://www.backpackers.com.tw/blog/post/715/6125
文章後的《附註》有詳細說明
你先看看
還有什麼幫得上忙的 再跟我們說
先預祝你 賣車順利囉∼!
基本上你賣車的程序有錯,NSW的車怎麼會在QLD檢查呢,每個州RWC取得檢查的項目都不同,你要取得的應該是NSW的RWC,而且NSW檢查的項目比較簡單,除非你要將plate改成QLD的才需要QLD的RWC,另外SA跟WA在轉讓車子時都不需要RWC,買車的價格也比其它州便宜。 NSW的車子是出名的貴。但注意,原則上跨州賣車都是要更換當地plate的,而且換plate原本的rego都會不見,要重新註冊,還要買新plate,也必須取得當地RWC證明。
所以當初買車的時候就要先考慮怎麼賣,我的車子是SA的,之後會回SA賣。賣不出去就找車商賣,1200入手的車含3個月rego。
內容已修正,以免再造成誤會
由於敘述的內容不夠清楚,引起誤會,
真是不好意思~(趁此也將文章再修正過了)
我們的E-Mars註冊在VIC,賣在QLD
當初是受車商建議,先做完RWC檢測後,換成QLD的牌再賣
但是由於RWC沒過,所以當然也沒必要再花錢換牌
所以就採取了背包客二手車交易市場盛行的方法解決
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開回車子註冊該州賣
(但是有時真的太遠,實在太難執行....)
不然就是直接賣給中古車商(什麼都不必煩,就是錢少)
以上供參考
請問share問題
請問版主
如果兩個人共同買車,
那因為要去某各地方,有另兩個朋友也想要一起參加,
請問他們兩各要怎麼和你們Share 油錢?
謝謝!!
Share 油錢請參考這裡
關於Share 油錢的問題
請參考另一篇《 “環澳越野行“及旅伴徵求說明書 》
http://www.backpackers.com.tw/blog/post/715/6668#48885
底下的迴響區恰好有朋友問過相同的問題
參考看看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