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0, 2005
「Blog誌異」:被點名, 交作業..
自從上了大學之後就沒有被點過名了,這次被蜜桃媽咪點名,是第一次被點到…,感謝蜜桃媽看得起我呢~~ ^^
雖然上班訂婚去旅行的事情最近通通攪在一起了,但被點到名當然還是不可以偷懶!
底下是我的作業,其實要問我「看別人的Blog」感想比寫自己為什麼要寫還來得多太多人,但是不可以文不對題,所以~還是要乖乖交出自己寫Blog的誌異。
a. 寫Blog的最大動機:幫自己找個出去玩的好藉口—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些旅行的經驗和好笑的事情。
b. 寫Blog覺得最驚訝的事情:竟然有人真的在看我的Blog!
c. 寫Blog最得意的事情:嘿嘿~ 大家和我一起到土耳其吧~
好了好了~我要點名了喔~就像蜜桃媽說的:大家都忙,不勉強一定要寫!不過好玩嘛~能寫的就寫吧~ ^^
(PS:以下被點名人名順序並非依照喜好順序,我都很喜歡這些人的Blog的啦~~)
1. -----------------------------------------------------------------------------------------------------
A. 我是被蜜桃媽咪點名的。
B. 遊戲規則如下:
1. 先寫明是被哪一個blogger點名,附上他的「Blog誌異」文章連結。
2. 附上遊戲規則。
3. 寫出自己的三件(或更多)「Blog誌異」。
4.在文章下方點名5個幸運朋友持續寫下去(附上這5個人的連結,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言。如果他們有寫,將連結改成他們的「Blog誌異」文章連結。)
5.送出引用通告給點你名的blogger。所以,被點名的人也要持續做上面五項事情。但是,重要的一點,被點名的人不能重複喔。
C. 題目:「Blog誌異」。寫出自己在Blog書寫歷程中"自認為"最特別,或最值得記錄、最值得回憶、最自豪、最值得紀念、最感動、最有趣、最...…的三件小事(四件、五件...也可以)。
PS:被點名者如果不想寫也沒關係,自由參加,不必有壓力。
-------請被點名參加遊戲的朋友們複製上列格式寫出自己的「Blog誌異」-------
請問一下「誌異」是什麼意思?規則的第三條不懂耶~~
大概是第一個人寫的詞吧~
總之應該就是"最~~"怎樣的事情之類的..





